合肥市就城区危房翻建重建公开征求意见 危房重建可适度增加配套面积
新安晚报| 2022-05-16 15:01:28

合肥城区危房如何翻建重建?怎么补助?5月11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合肥市城区危险住房翻建重建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合肥市城区危险住房处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危房重建可优化户型设计

在重建原则方面,危险住房项目普遍存在地块小、分布散、配套不足的情况,在确保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度放松用地质、建筑高度和建筑容量等管控,有条件突破日照、间距、退让等技术规范要求、放宽控制指标,增加配套面积,优化户型设计,完善建筑使用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规定,增加面积不超过5%的部分,纳入改造成本,按照重建补助标准3:3:4比例分担。重建新增建筑面积超过5%、不足10%的部分,原产权人可按照综合成本价购买,新增建筑面积超过10%的部分,原产权人可按照立项同期同地段二手房市场评估价80%购买。

翻建重建补助按等级划分

在维修加固补资金补助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参照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审计决算价,按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元/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市、区财政按照6:4比例分担,超过400元/方米(不含)的部分由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人自行承担。

翻建重建补助标准方面,《暂行办法》明确采取翻建、重建方式处置,根据审计决算价,C级危险住房按照市、区财政和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人2:2:6的比例分摊;D级危险住房按照市、区财政和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人3:3:4的比例分摊。市、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均按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0元/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对于重建方式处置的,增加房屋建筑面积超过5%的部分不予补助。

危险住房拟采取产权收购方式处置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经合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市财政可按照产权收购协议金额给予区政府30%补助。

对于困难家庭救助标准,《暂行办法》规定采取维修加固方式处置的,按照不超过400元/方米标准申请救助资金,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采取重建、翻建方式处置的,按照不超过800元/方米标准申请救助资金,每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救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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