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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天津5月30日电 (记者靳博)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河北省大数据中心日前在天津共同签署《京津冀大数据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三地大数据领域合作,为合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贡献大数据力量。
根据《协议》,三方将确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遵循“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强大数据领域合作,驱动大数据事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协议》,京津冀三地将主要围绕推进制度创新、共享数据资源、推动跨省通办、优化算力资源、推动技术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强化数据安全、搭建交流平台、拓展应用场景等9项内容开展合作。
同时,京津冀三地将建立相应合作机制,加强创新经验相互输出和成果共享利用,共同探索大数据发展实践路径,全方位多角度推动三地大数据领域合作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