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002460.SZ)和江特电机(002176.SZ)两家锂电概念公司一度差点强强联合,双方终因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收购事项。不过,余波仍未了,赣锋锂业及其董事长李良彬陷入了内幕交易风波。
赣锋锂业12月7日晚间的公告显示,赣锋锂业及其董事长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赣锋锂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李良彬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欧阳明给予警告,并被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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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早盘,赣锋锂业股价一度跌逾1%。
从违法事实来看,江特电机在2020年一度面临退市风险,赣锋锂业作为战略投资者拟控股江特电机,来提振二级市场的信心。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的实控人。
监管部门认定,上述内幕消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开于2020年8月1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赣锋锂业李良彬、欧阳明、杨满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宜春市及袁州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欧阳明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正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赣锋锂业专门筹款交易了江特电机的股票。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江特电机15,677,700股,买入金额2648.38万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万元,获利110.53万元。
以往的内幕交易案例来看,触犯内幕交易行为的多为自然人,上市公司作为内幕交易的受罚对象较为少见。
江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为,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处罚力度来看,赣锋锂业及其责任人员并未受到顶格处罚,有法律人士直言处罚力度轻了。赣锋锂业则在公告中披露称,公司将吸取教训, 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