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东北制药12月12日公告,公司于12月9日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滥用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行为,违反《反垄断法》,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行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从轻处罚,拟对公司处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共计1.33亿元。
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63%和134.31%。如处罚最终确定,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亿元,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处罚是针对公司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发生的业务行为,公司已自收到反垄断立案调查告知后立即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公司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