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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核近日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更换2022年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与前任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分歧,是否因中喜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而更换审计机构,并补充提交中喜所对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书面陈述意见。
要求公司说明选聘尤尼泰振青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相关推荐人(如有)、与尤尼泰振青的沟通筹划过程及决策过程,推荐人(如有)与尤尼泰振青及其项目组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与尤尼泰振青及其项目组成员是否就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其他安排,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变更审计机构以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说明尤尼泰振青在你公司审计业务中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要求尤尼泰振青结合项目安排和业务承接时间,说明是否有充足时间审慎设计与实施审计程序,是否有充足时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结合上市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和保留意见的原因,说明是否已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面临的风险,是否已经按照《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就对审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完成了必要的沟通以及沟通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过往审计业务开展情况、应对重大复杂事项的经验、专业人员配备等因素,说明是否具备承接相应业务并按时完成审计业务的能力。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