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超过千亿的光伏龙头公司晶科能源24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签订 56GW 垂直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约560亿元(含流动资金)。
总投资约5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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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龙头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光伏龙头晶科能源5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显示,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和垂直一体化的能力,公司拟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综改区”)规划建设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大基地项目,并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约 560 亿元(含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56GW 单晶拉棒、56GW 硅片、56GW 高效电池和 56GW 组件产能。
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方面,项目共分四期,建设周期约二年,每期建设规模为拉棒、切片、电池片、组件各14GW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预计2024年第一季度投产,二期项目预计2024年第二季度投产,三期、四期项目预计2025年建成投产。
对于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告称,在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及公司高效电池及组件技术逐步成熟的背景下,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的未来产能规划,有利于公司把握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和垂直一体化的能力,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公告称,本协议为公司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项目投资协议,该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公司针对该项投资进行了特别风险提示,包括项目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市场行情变化等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公告还指出,本次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中涉及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仅是协议各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因项目周期较长,在此过程中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计划存在一定差异,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告还提醒,项目预计投入资金较大,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后续需要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本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建设进度。
此外,上述公告还提及,项目的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做出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国内外形势与政策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资料显示,受益于光伏行业高景气度的支撑,晶科能源近年来业绩保持增长态势。2022年,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826.76亿元,同比增长10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36亿元,同比增长15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6亿元,同比增长398.6%。2023年一季度,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231.53亿元,同比增长5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8亿元,同比增长313.36%。
股价方面,5月24日,晶科能源收涨1.8%,报13.03元/股,总市值1303亿元。
出售子公司100%股权作价43亿元
在发布上述公告的同时,晶科能源还发布了一则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此项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晶科”)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
具体来看,公告表示,在国内外光伏需求持续景气的背景下,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能建设陆续跟进。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光伏企业也在朝着一体化、成本最优方向进行精益化管理。公司为充分优化一体化产能布局,提升集中化生产效率,筹划出售新疆晶科100%股权,并与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仕宏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向其出售持有的新疆晶科100%股权,作价人民币43.00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疆晶科股权,新疆晶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前,新疆晶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存在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况。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担保将被动形成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即形成被动对外担保。交易双方承诺共同努力,通过担保条件或担保品置换、促使新疆晶科偿还被担保债务等方式促使上述对外担保于12月31日前全部解除。
公告还称,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对现有一体化生产基地布局的优化需要,有利提升生产经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出售新疆晶科不会对公司现有产能及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使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和现金流有所增加,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