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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新宁物流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被要求就公司应收账款数额较大等相关事项详细核查并补充说明。
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新宁物流应收账款为23316.3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41.41%。关注函要求该公司结合业务模式、经营现状、所处的产业链位置及上下游关系、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数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补充说明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的名称、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履行期限、客户履约能力及其变化情况以及是否出现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并自查上述客户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补充说明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并结合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测算依据,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2022年第三季度末,新宁物流在建工程昆山保税区物流园4#仓库期末余额3965.81万元,累计投入金额较年初未发生变化。另根据公司半年报显示,该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数的比例为91.08%。关注函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该项在建工程截至2022年末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说明该项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支出的明细。
此外,去年前三季度,新宁物流销售费用为1977.01万元,同比下降23.60%;管理费用为9075.10万元,同比下降26.33%;研发费用为1449.20万元,同比下降49.99%;财务费用为1747.75万元,同比下降14.95%。关注函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各项费用发生较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当天,公司还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此前公司未及时披露与环球佳酿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事项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涉及金额1023.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21%。监管函表示,公司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