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焦点:“过度包装”遇到最严“瘦身令” 沪3批次月饼包装不合格
新民晚报| 2022-09-09 16:32:28

图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突击检查了重点商圈、酒店月饼销售点 采访对象提供

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明天就是中秋节,月饼“过度包装”又成为了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年8月15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月饼“过度包装”遇到了“最强瘦身令”。今天,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月饼包装抽查结果。


(资料图片)

3批次月饼包装不合格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今年结合本市“铁拳行动”,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本市月饼过度包装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管。截至9月6日,在流通、生产领域共完成月饼包装抽查检验118批次,发现3批次不合格。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2批次,混装要求不合格1批次。对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商品,已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8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突击检查了重点商圈、酒店月饼销售点。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在售的来伊份、功德林、美珍香等品牌的15批次月饼包装进行初判,并对其中4批次商品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月饼包装不超过三层

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修改后的标准自8月15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二是压缩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此次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三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四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生产企业,若采用“旧国标”对月饼进行包装,8月15日前生产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8月15日后应严格遵照1号修改单要求,杜绝生产过度包装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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