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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综合9月17日,记者从邹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宣传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法规,倡导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邹平市公安局决定启用1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